个人可申请注册“.CN”“.中国”域名,更可以申请自己姓名的.cn域名
新修订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于5月29日零时起实施。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规定,“任何自然人或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均可在本细则规定的顶级域名下申请注册域名”。这意味着自然人可申请注册“.CN”“.中国”等顶级域名。
新修订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主要修改如下:
一、关于域名注册主体的增加。修订为“任何自然人或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均可在本细则规定的顶级域名下申请注册域名”,即域名注册的主体扩大至自然人。
二、关于域名注册信息的保护。为加强域名注册者信息的安全保护,修订后的《实施细则》通过对注册资料的传输、保存、销毁以及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退出时域名注册信息、资料的处理等作出的详细规定,加强对用户信息的安全保护。
三、关于域名的续费确认期。《实施细则》规定“域名到期后自动进入30日的续费确认期,用户在此期限内确认是否续费,如书面表示不续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有权注销该域名;如果用户在30日内未书面表示不续费,也未续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有权30日后注销域名”。
这一规定,对个人网站、邮箱、微博、电子商务将有哪些具体影响?又会对国家顶级域名和互联网的发展起到怎样的作用?
域名注册主体扩大至自然人
5月28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新闻发言人齐麟宣布:新修订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将于5月29日零时起实施。域名注册主体由原来的组织扩大到自然人。
齐麟说,《实施细则》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修订的,最大亮点在于修改了原细则第十四条中关于域名注册主体的规定。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规定,“任何自然人或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均可在本细则规定的顶级域名下申请注册域名”,即将域名注册的主体扩大至自然人。
这也就意味着,国家顶级域名“.CN”“.中国”面向自然人开放注册。
齐麟说:“这标志着个人网站、个人空间、个人特色邮箱、微博应用、个人店铺等的互联网应用将得以全面开发,域名、网站、个人三者之间的个性化匹配度将得以大幅度提高,我国互联网将更加开放和个性化。”
对个人网站、电子商务及微应用等有积极影响
随着网络应用的逐步深入,个人已经从单方面的信息接受者转化成主动的信息发送者和价值创造者,个人需求成为互联网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此次新开放个人用户注册.CN,预计CN域名的注册量将在近期出现井喷现象!亮点科技将为您提供更低的价格、更优质的服务,赶快抢注您心仪的域名吧!